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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式”修复告知 天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均形成信用修复告知机制

2025-07-10 09:25   海报新闻

  “核验式”数据服务,免去申请材料“繁琐事”。以往,行政处罚事项中如涉及罚款,需要企业提供相关的缴纳罚款凭证才能完成信用修复。而在道路运输客货运等领域,往往是由司机代企业接受处罚并缴纳罚款,由企业申请信用修复。这种现象常导致票据不慎遗失或者删除,影响企业上传材料,从而出现了信用修复难的问题。针对这一现象,自2024年4月起,天津市交通运输委率先开展数据核验代替申请主体提供材料服务,联合天津市发展改革委打通跨部门数据通道,整合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归集的缴纳罚款凭证数据,印发《优化行政处罚信息(交通运输领域)信用修复工作指引》,企业可以通过提交“已缴纳罚款承诺书”,代替提交已缴费凭证,两部门通过系统数据对“承诺书”与缴纳罚款凭证进行比对核验,完成信用修复,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截至目前,通过“承诺式”服务已帮助企业完成修复3000余次,其中70%以上为外地企业,有力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责编:姜雪颖
审签:魏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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