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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违规收费?请拒绝!聊城公布幼儿园违规违法监督举报电话

2025-07-13 09:07   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规范收费行为是保障家长资金安全的关键。请广大家长严格对照我市关于幼儿园收费管理的政策规定,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一)明确核准项目,拒绝违规收费。根据规定,我市幼儿园经核准可收取的费用仅限以下三项:

  1.保教费或保育费。

  2.服务性收费(自愿原则):包括伙食费、车辆接送费、延时托管费。

  3.代收费(自愿原则):包括床上用品费、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费、儿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

  请广大家长注意:除上述明确列出的项目外,以材料费、书本费、取暖/空调费、特色课程费、兴趣班费等名目收取的其他任何费用,均属违规收费,请坚决予以拒绝。

  (二)坚持按期缴费,杜绝跨期预收。

  保教费应按月、按季度或按学期缴纳,伙食费等应按实际发生天数按月缴纳。根据规定,幼儿园严禁跨学期或跨学年预收任何费用。

  (三)警惕“优惠”陷阱,防范经济损失。

  面对幼儿园以“预存折扣”“充值返利”“学位预定金”“长期缴费享优惠”“会员优享”等名义诱导家长跨学期、跨学年缴费的行为,请务必保持理性,坚决拒绝。一次性缴纳大额或长期费用,极易在园所经营出现波动时陷入“退费难”,甚至“卷款跑路”的困境,给家庭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三、明确缴费渠道,留存关键凭证

  规范缴费渠道是维护家长合法权益、保障资金安全的根本。公办幼儿园与民办幼儿园的资金管理模式不同,请广大家长务必区分情况,通过正规渠道缴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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