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接收投诉举报渠道的通告
2025-07-15 14:41 滨州市场监管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举报的,应当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渠道进行。现将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收投诉举报渠道公布如下:
一、现场渠道
接待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317号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法定工作日办公时间)。
二、信函渠道
通信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317号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256600。
三、电话渠道
热线号码:0543-12315,0543-12345。
四、互联网渠道
1.全国12315平台: https://www.12315.cn/;
2.微信、支付宝、百度等搜索“12315”小程序;
3.手机APP:全国12315平台;
4.滨州市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投诉链接等。
自公布之日起,涉及滨州市市场监管职能范围的消费维权投诉和经济违法举报,请按照上述渠道反映。
特此通告。
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4日
责编:李伟
审签:张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