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全面深化船舶检验通检互认机制
2025-07-15 16:41 海报新闻
近期,一艘济宁籍货船航行于京杭运河枣庄段时,恰逢船检证书恰好即将到期,船舶面临停运,若调头返回船籍港申请检验会耽误船舶货期。接到检验申请后,通过山东省船舶检验通检互认机制,离船舶最近的枣庄船检立即派出验船师现场办公,当天即完成了登船检验工作,为船东节约了大量时间与运营成本。
自全国船舶检验通检互认机制2024年9月推行以来,山东省迅速响应、周密部署,研究制定了《山东省船舶检验通检互认实施方案》,多措并举,因地制宜建设全省船舶检验通检互认工作站,高标准推进通检互认机制在省内全面实施。2024年,获得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通检互认“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项。
2025年,山东省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统筹全省船舶检验资源,持续聚焦规范、简化跨区域检验申请流程,强化省内各船检机构的协同联动,进一步打通跨区域、跨机构检验的“堵点”,实行了山东省全面深化船舶检验通检互认机制。在原先通检互认机制的基础上,全面放开了船舶类型的限制,不再局限于某些特定船舶,同时进一步扩大了适用的检验种类,从多个维度提供更广泛的船舶检验服务,让更多的船东船民能够享受到通检互认机制带来的便利。1-6月,全省以“通检互认”形式完成检验的船舶数量达到了109艘,月均检验量较去年增长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