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管发布免罚、轻罚清单:不予处罚事项已有40项
2025-07-16 18:23 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记者 赵恩 上海报道
7月15日,上海市城管执法系统开展第十届“7·15公众开放日”活动。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今年的主会场发布了《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规定》(下称《实施规定》),以及《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领域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领域依法减轻行政处罚清单》两份清单(下称《免罚清单》《轻罚清单》)。
活动现场
其中,《实施规定》强调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在依法实施不予处罚、减轻处罚的同时,加强对当事人的教育引导。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约谈、发送告知书等形式,充分告知违法事实、认定违法的理由依据、应当履行的义务等,并指导改正,督促当事人依法合规开展活动。
《实施规定》对不予处罚、减轻处罚情形进一步细化明确范围。明确了“违法行为轻微”包括主观过错较小,初次违法,连续性、继续性的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短,及时中止违法行为等内容;“危害后果轻微”包括了对经济社会秩序影响程度轻微的,危害范围较小,危害后果已消除,当事人主动与违法行为损害对象达成和解等内容;“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包括了主动采取退赔违法所得、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措施。
《实施规定》进一步推进包容审慎执法。明确不在“免罚”“轻罚”清单里的轻微违法行为,如果符合行政处罚法以及《实施规定》的情形,也应当直接适用不予处罚、减轻处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