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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住房租赁 两部门七问七答→

2025-07-21 19:56   央视新闻客户端

  一是自身条件要求。明确住房租赁经纪机构应当具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从业人员和管理能力,并将从业人员名单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二是信息发布要求。规定住房租赁经纪机构发布房源信息前应当核对并记录委托人的身份信息、住房权属信息,实地查看房源并编制住房状况说明书;对收费服务项目明码标价;明确住房租赁经纪机构适用本条例关于住房租赁企业报送开业信息、公示本企业相关信息、发布房源信息、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规定。

  问

  《条例》如何加强对住房租赁市场的监督管理?

  答:《条例》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强化对住房租赁市场的监督管理。

  一是规定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住房租赁合同、住房租赁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二是规定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住房租金监测机制,定期公布租金水平信息;

  三是规定房产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开展管理与服务,与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四是规定住房租赁相关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问

  为确保《条例》顺利实施,需要做好哪些工作?

  答:为确保《条例》贯彻实施,有关方面将抓紧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解读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做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和培训指导,帮助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等更好地掌握《条例》内容,确保《条例》得到准确理解和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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