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实施 泰安市首部公共数据开放规范性文件出台
2025-07-22 09:19 望岳新闻
为保障数据安全,《办法(试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构建全链条数据安全保护机制。
在明确公共数据安全管理原则和各单位第一责任人的基础上,我市对数据提供单位、大数据主管部门等多元主体的安全职责予以细化界定,切实强化隐私数据和敏感信息的合规保护,严防数据泄露、滥用和非法交易等风险,确保公共数据开放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安全有序推进。值得关注的是,《办法(试行)》在《山东省公共数据开放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不予开放、有条件开放、无条件开放”的公共数据分类要求,从公共数据开放的源头把关,切实保障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市大数据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试行)》的出台明确了我市公共数据开放领域管理职责、安全责任和法律责任,从制度上保障公共数据安全、有效开放,对提升数字政府建设水平,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为推动《办法(试行)》的落地实施,我市将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指导,推动各级各部门准确理解、贯彻执行《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落实泰安市2025年度公共数据开放工作计划,完成公共数据开放清单工作任务,持续提升数据开放质量,引导数据创新应用并保障公共数据安全;出台《泰安市公共数据开放实施细则》,明确公共数据开放的具体工作要求和相关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数据开放、数据获取、数据利用的申请和审批要求,形成标准高效、职责清晰、协同推进的公共数据开放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