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区司法局:创新“2+1+1”办案模式 行政复议官精准赋能企业维权
2025-12-07 11:40 海报新闻
行政复议审查官由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担任,聚焦涉企案件的关键节点把控。针对企业申请复议的案件,重点审查受理资格、审理程序合法性,尤其是对是否需要召开听证、证据材料是否完整等关键环节严格把关,确保企业诉求得到充分回应。对审理官拟定的复议意见和决定,审查官会从优化营商环境角度进行二次审核,避免因程序问题增加企业维权成本。
行政复议审批官由区政府区长和分管副区长担任,凸显对涉企案件的重视程度。对涉及重大项目建设、重点企业发展的复杂复议案件,审批官会直接听取汇报,研究解决办案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复议决定既合法合规,又充分考量企业发展实际,维护市场主体信心。
在审理机制上,我们创新构建“2+1+1”团队化办案模式,专门针对涉企案件“效率高、专业性强”的需求设计:以两名行政复议审理官为核心,搭配一名行政复议助理员和一名记录员。助理员、记录员主要承担前台收案、材料流转等事务性工作,让审理官集中精力处理案件审查、文书撰写等核心业务;团队实行“案以类聚”审理,将涉企案件按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类型分类办理,提升办案精准度。这种分工模式确保涉企案件从受理到审结各环节无缝衔接,既保证专业性,又提高办理效率,让企业维权“少等待、少跑腿”。
记者问: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在提升企业维权便捷性、降低维权成本方面,有哪些突出优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