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打架”、解读不一,西安残疾人停车免费遭“选择性”执行,停车优惠谁说了算?
2025-12-11 10:17 华商报
下列场所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设置的无障碍停车位,应当向肢体残疾人免费提供:(一)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二)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城市轨道、客运码头、口岸等交通运输枢纽;(三)医疗卫生、教育、文化、金融、邮政、商业、旅游等公共服务场所;(四)居民小区地面。
王先生表示,按照该条例中第三条中提到的“商业”公共服务场所,应属于他之前反映的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首先应设立无障碍停车位,并对残疾人免费提供。“而现实情况是,我遇到的几个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并没有施划无障碍停车位,也没有对残疾人免费。”
王先生还表示,2025年8月11日,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西安市停车收费公示牌样式的公告中: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收费公示牌基本样式指南里面,样式3:市场调节价停车场出(入)口收费公示牌(示例)中可以看到,备注里面第5条为:残疾人驾驶的机动车按相关规定免收停车费。
另,该指南里面第六条为:各停车收费经营者或管理者须按照规定设置公示牌,同时做好道路收费手持缴费终端设施、停车场缴费终端系统、扫码缴费小程序等网络缴费系统的停车收费公示信息(收费类区、收费标准、优惠政策等)。
对于这一疑问,王先生曾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回应,称该公共中牌面的样式属于基本样式指南。
实地探访免费执行情况参差不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