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集中办理!德州市教育局最新通知
2025-07-28 15:00 德州市教育局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手续: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提前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完成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提交申请后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需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申请表填写流程: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贷款类型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以下简称“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按指引填写相关信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续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线上办理:可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填写“续贷声明”后,进行线上申请。
现场办理: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携带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办理。
对变更身份信息和关键就学信息、新增共同借款人的续贷学生需与共同借款人携带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现场办理。
PART.04
毕业还款
1.毕业(或结业)当年的4月至6月,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信息,如实填写最新的家庭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变更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