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集中办理!德州市教育局最新通知
2025-07-28 15:00 德州市教育局
2.到期还款。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查询当期还款额度,并于合同约定的偿还日前5个自然日内将应偿还贷款足额存入合同约定的代理结算机构个人指定账户(以下简称“指定账户”)。
3.提前还款。除了将还款资金存入合同约定的代理结算机构指定账户等待年度扣款以外,借款学生还可以通过代理结算机构APP、云闪付APP、助学贷款专用POS机等途径进行主动还款操作。全年除了每月最后5天、每天23点至24点等特殊时间段,其他时间段均可尝试进行主动还款,具体以所查询的代理结算渠道终端显示状态为准。
4.逾期还款。若未按合同约定期限足额归还本息的,将被视作贷款逾期,还将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本合同借款利率的130%。贷款逾期后,应及时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第三方代理结算机构终端查询应还本息,并及时按照借款合同等约定的还款方式足额还款。按照国家《征信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逾期贷款造成的不良记录将保留至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
德州市教育局郑重提醒各位学生及家长:
在等待入学这段时期,请务必增强防范意识,切勿随意泄露个人关键信息。特别提醒广大学生,警惕各类诈骗、警惕非法“校园贷”,有些不法分子会以发放奖助学金、刷单返利、暑假兼职等为理由,或冒充公检法人员、客服等实施网络诈骗。如果你收到可疑信息,请务必提高警惕,做到“不回复、不接听、不理睬、不转账”,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避免上当受骗!
责编:郭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