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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三地公告,事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

2025-07-29 09:50   大众网综合

  2.共同借款人具体要求: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市、区),原则上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

  三、申请流程及材料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贷款类型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以下简称“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按指引填写相关信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需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并个人承诺。办理现场提供免费打印服务。

  2.首次贷款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地的河东区教育和体育局办理,同时携带以下申贷材料:申请表;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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