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三地公告,事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
2025-07-29 09:50 大众网综合
临沂市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临沂市兰山区广州路与蒙河路交会处向东50米路南)
临沂三中北校区(临沂市兰山区兰州路与温凉河路交会西500米)
临沂七中(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116号)
八、还款事项:
1、到期正常还款。毕业后的借款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起其贷款开始计息,学生毕业后头5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可只偿还利息。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一般是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借款学生须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查询当期还款额度,并于合同约定的偿还日前5个自然日内将应偿还贷款足额存入合同约定的代理结算机构个人指定账户。
2、提前还款,借款学生可通过借款合同约定的代理结算机构APP、云闪付APP等途径进行主动还款操作。全年除了每月最后5天、每天23点至24点等特殊时间段外,其他时间学生可尝试进行主动还款。
3、正常还款或提前还款的学生,也可持身份证和银行储蓄卡在规定日期前来区教体局刷卡还款。
4、逾期还款。若借款学生未按合同约定期限足额归还本息的,将被视作贷款逾期,还将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本合同借款利率的130%。贷款逾期后,借款学生应及时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第三方代理结算机构终端查询应还本息,并及时按照借款合同等约定的还款方式足额还款。按照国家《征信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逾期贷款造成的不良记录将保留至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