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暴怎么界定?与正常的批评、维权有何区别
2025-08-10 07:10 澎湃新闻
首先,内容具有违法性与攻击性。即发布的信息包含侮辱性语言(如辱骂、人格贬损、丑化等)、诽谤性内容(如捏造虚假事实、歪曲真相),或通过恶意剪辑、隐瞒关键信息等方式误导公众,超出公民合法维权、合理表达诉求的边界,违背公序良俗和法律规定。
其次,传播具有网络性与扩散性。
再次,主观上存在过错。行为人明知或应知其发布的内容违法、不实,或明知行为超出合理边界,仍故意通过网络实施攻击,主观上具有侵害他人权益的直接或间接故意,而非基于客观事实的正当维权行为。
最后,造成现实损害后果。行为导致被侵权人社会评价降低、名誉受损、精神遭受损害(如焦虑、抑郁等),或引发其他实质性不良影响(如工作生活受干扰、正常社会关系破坏等),且损害后果与网络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夏颖表示,需要注意的是,合法的网络维权,如基于事实反映问题、寻求舆论监督,与网络暴力的核心区别在于:前者内容客观真实、方式理性克制,以促成问题解决为目的;后者则以侵害他人权益为手段,脱离事实基础且违背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