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泰安市岱岳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方案公布
2025-08-15 14:04 岱岳教育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在居住地学校公布的招生时间内上传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接收。若居住地学区学校因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由区教体局就近统筹安排到其他有接收能力的公办学校就读。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需上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租房期限达半年以上,并有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证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上传岱岳区或市属用工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泰安市用人单位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证明》半年以上);经商人员子女入学需上传营业执照及在岱岳区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的相关材料。在我区就读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与辖区内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3.城区三代同住适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无住房)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三代户籍在同一户口本,户籍和住宅均在学校片区内的,经学校查证属实,可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接收。若居住地学区学校因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由区教体局就近统筹安排到其他有接收能力的公办学校就读。
4.享受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入学。烈士子女以及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按照泰安市教育局《关于落实消防救援人员优待政策的通知》《泰安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泰军政〔2022〕97号)落实优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