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泰安市岱岳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方案公布
2025-08-15 14:04 岱岳教育
5.特殊儿童入学。一是残疾儿童入学。各单位要摸清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底数,配合区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委员会,对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进行评估认定,经鉴定有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要根据残疾状况明确接受义务教育方式。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要安排随班就读;对具备学习能力但不能到校就读的纳入学籍管理,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二是脱贫享受政策和即时帮扶户子女入学。各镇(街道)学区要主动对接有关部门,了解辖区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脱贫享受政策和即时帮扶户子女的报名入学工作。
(六)有关情况说明
1.招生片区保持不变,与2024年相同。
2.因旧村(社区)改造,属原址重建或异地迁建的,按旧村(社区)改造规划建设协议办理。
3.已购房并实际居住但未办理房产证的,需上传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4.第2类(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第3类(城区三代同住适龄儿童)生源属于统筹安排生源,根据片区内学校空余学位的情况确定是否接收入学,片区内学校确实不能接收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5.入学条件中的住宅,指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产权份额应为10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不能作为入学房产。
三、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