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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3条“硬杠杠”如何规范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来看→

2025-08-19 09:18   大众新闻·大众日报

  安全评估、风险诊断、隐患排查……不同于传统的企业内部安全管理模式,如今,越来越多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始借助专业的社会化服务机构来提升安全生产水平,许多新的服务模式也在不断涌现。

  近日,山东公布《山东省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围绕适用范围与从业要求、责任落实与禁止行为、监管体制与处罚措施等方面,提出23条具体规定。

  《办法》对“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作出明确界定:依法设立、提供安全生产风险辨识、隐患排查、诊断、评估、咨询、论证等服务,并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纳入管理范围。

  服务质量是行业发展的生命线。《办法》明确提出,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安全准确、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原则,独立开展服务活动,对服务结果承担相应责任。在内部管理方面,《办法》要求服务机构建立健全服务程序、服务档案和质量控制等制度体系。其中,服务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的规定,确保了服务过程的可追溯性和责任的可追究性。

  责任分工一直是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中的焦点问题,如何定责任?《办法》在这一问题上态度鲜明: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自主选择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但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始终由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这一责任不因委托第三方服务而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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