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释疑!青海秦刻石认定的五个关键问题
2025-09-15 17:04 人民日报客户端
9月15日,国家文物局介绍青海省玛多县尕日塘秦刻石调查研究有关情况,经审慎研究,认定扎陵湖畔发现的“昆仑采药刻石”为秦代刻石,定名为“尕日塘秦刻石”。该刻石在过去两个月引发广泛关注与讨论,针对公众质疑的五个主要问题,国家文物局一一做出回应。
1.石刻文本内容是否与秦代实情不符?
此前石刻文本质疑:石刻中提到的“采药”,专家认为汉以前没有在文献古籍中发现这样的用词。石刻中提到的“历日不合”,认为石刻中提到的“廿六年三月己卯” 的日期与秦代《颛顼历》记载不符,且按廿六年推算,嬴政彼时尚未称帝,但石刻中提到了“皇帝”的称呼。“一百二十五里”提法也不符合彼时古语用法。
解释:经完整解读,刻石全文共12行36字,外加合文1字,共37字,文字风格属秦篆,保存较完整的文字信息为“皇帝/使五/大夫臣□/將方□/采樂□/陯翳以/卅七年三月/己卯車到/此翳□/前□可/□百五十/里”。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副院长李黎解释:“樂”,此字未见“艹”头,“樂”可通“藥”。“□”字仅存“曰”字头,推测应为“昆”字。
“卅七”原释为“廿六”。经分析信息增强处理后的笔画,可见原释读为“廿”字的中间存在一竖,应释为“卅”;原释为“六”字左侧竖向笔画应为岩体剥落边界,而非刻字笔画,应释为“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