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2024-09-12 10:25   大众网

  大众网见习记者 刘兆鑫 济宁报道

  9月11日,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详细内容如下:

  2024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规范节日期间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现对本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类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依法合理制定价格,开展公平竞争,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各类经营者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制度,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销售米面油肉蛋奶菜等重要民生商品的相关经营者,不得囤积居奇、串通涨价或操纵市场价格,各月饼、茶叶高端酒水等销售经营者应自觉规范价格行为,杜绝“天价”月饼等现象发生,销售盒装月饼和高端酒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以标明的费用。

  四、各商场、超市、专卖店以及社区团购、外卖等电商平台,要依法开展促销活动,不得使用欺骗性和误导性的语言、图片和价格标示等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要如实标示馈赠品的品名和数量,严格履行价格承诺;带有价格附加条件的,须如实标示,不得含糊标示。

猜你喜欢

热点新闻

{$loop_nu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