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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11点去厕所被定重大违纪,学校管理不能反常识

2024-09-19 11:09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不能仅停留在口号上,更应当体现在日常管理的细节之中。

  “晚上上厕所不仅对其他同学的睡眠产生重大影响……更是会令班级蒙羞”“夜晚上厕所是个自私的行为,影响到他人睡眠”……近日,山西一高中学生因夜晚上厕所被定违纪,并写下了这样的“自我认识及保证”,引发社会热议。

  对此,涉事学校德育处工作人员表示,9月10日,该校一名学生因在当晚11点10分左右上厕所,被记严重警告处分一次,按“重大违纪”扣除班级本月德育考核成绩5分,并自费打印“自我认识”1000份,分发至各班、各宿舍及各处室的情况属实。目前,学校已退还该学生100元打印费。

  根据这名工作人员的说法,该校每晚10点20分下晚自习,10点45分熄灯。按规定,熄灯后至11点40分间,除特殊情况外,学生不许上厕所、随意走动,“担心影响别的学生入睡”。如因身体不适等原因必须在该时段上厕所,需提前告知管理老师,否则将被记严重警告处分。

  从该校的时间安排中,不难看出:学生的作息规划非常紧张。从晚自习结束到熄灯,学生仅有25分钟时间,一旦遇上老师拖堂、自己有问题向老师同学请教、厕所排队等特殊情况,很可能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上完厕所。更何况,人非机器,无法精准“规划”何时要去厕所。对于再正常不过的基本生理需求,非要通过纪律规范的方式强行划定时间,涉事学校的做法未免过于不近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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