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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说法厅㉟|参加体育运动受伤 什么情况下可以索赔?

2024-09-20 16:26   大众网

  编者按

  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治观念。即日起,由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律协、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共同推出的《小姜说法厅》正式更名为《大众说法厅》。新的栏目将继续以普法为核心,聚焦热点法律问题,通过更加多元、生动的呈现方式,为您带来更具权威性与实用性的法律知识。

  大众网记者 高娜 赵晓丹 曹博宇 济南报道

  刚刚闭幕的巴黎奥运会受到了全世界的瞩目,也进一步掀起了运动的热潮。然而,无论是体育赛事还是运动过程中,都不可避免地可能会受伤。不幸受伤后,法律责任应该如何划分,伤者又是否可以索赔呢?在今天的节目中,我们邀请到了山东睿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延轲,就参加体育活动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帮助大家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共同维护良好的体育秩序和社会环境。

  主持人:体育已日益成为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体育活动也有其特殊性。前几天,我们收到了网友留言,与球友在营利性球场打篮球,发生肢体碰撞并摔倒,造成了骨折,网友想问,是否可以向球友以及球场索赔呢?

  律师:众所周知,篮球活动是一项对抗激烈的竞技体育运动,在运动过程中可能存在受伤的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76条规定了“自甘风险”原则,也就是“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因此,在正常情况下,如果球友之间的碰撞是合理的身体接触,且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伤害,那么受伤者不能要求球友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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