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大众说法厅㉟|参加体育运动受伤 什么情况下可以索赔?

2024-09-20 16:26   大众网

  主持人:近年来,户外运动进入越来越多国人的视野和生活,但其高风险性以及相关人员专业知识的欠缺,致使一些爱好者在运动中遭遇伤亡情况增多。有些户外运动的组织者会让参与者签署免责条款、免责声明,请问这种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06条规定,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无效。如果组织者让参与者签署的合同或免责声明中,存在“参与者发生伤亡,组织者不承担任何责任”的条款,那么该条款无效。免责声明的主要作用是让参与者在主观上对活动的危险性产生认知,并在一定程度上遵循自担风险原则,但这并不意味着组织者可以完全免责,组织者对参与人员仍应负有风险告知、提供救援等安全保障义务。因此,户外运动的组织者不能完全依赖免责条款来免除自己的责任,而是要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活动的安全,参与者也应量力而行,一定要选择适合自己的户外运动。

  主持人:最近有一件让众多民众揪心的事故,河北的一个小男孩在跟随父亲骑行时摔倒至对向车道,惨遭对向驶来的轿车碾压,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关于小男孩在骑行过程中意外摔倒后被碾压的责任归属问题,应如何界定及承担?

猜你喜欢

热点新闻

{$loop_nu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