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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速成学历”乱象丛生,众多消费者纷纷被“坑”

2024-09-23 07:50   法治日报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葛友山指出,根据民法典规定,中介机构上述行为可能构成欺诈,如果学员证明机构故意隐瞒或虚假宣传,导致其误以为所获得的证书能被普遍认可而受到损失,可通过民事途径请求撤销合同,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并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当存在机构仅提供学位证书而无学历证书,且该证书不被普遍认可时,学员应及时请求撤销合同并追讨已支付的学费。若机构的宣传具有误导性,且无法认证的学位影响到学员的职业规划和经济利益,学员也可主张损害赔偿。”

  违背教育基本目的

  合同或被认定无效

  对于一些机构宣称能帮助学生“代为完成学业”的合同,葛友山认为,此举违背教育的基本目的和社会公共利益,这种合同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校外培训从业人员不得通过各种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如果学历提升机构存在不按照正常出勤完成学习,而通过支付费用享有代完成作业和论文的服务,教育从业者和学员的行为都可能构成造假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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