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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试点开展城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分级管理工作

2024-09-23 15:03   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记者 李萍 济南报道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开展城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分级管理试点的通知》,旨在推动实施《山东省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计划》,规范提高城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质效。

  《通知》称,实施范围涉及设区市城区范围内所有居民小区,实施范围以外的居民小区可参照执行。

  根据垃圾分类设施配置情况、日常运行管理情况、垃圾分类工作实效等对居民小区进行分级。级别划分三类:垃圾分类一级城市居民小区为已实现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厨余垃圾、装修(含大件)垃圾分类收集,各类垃圾已开展分类运输;垃圾分类二级城市居民小区为已实现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或装修(含大件)垃圾分类收集,各类垃圾已开展分类运输;垃圾分类三级城市居民小区为已实现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分类收集,各类垃圾已开展分类运输。

  《通知》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务求实效、不搞“一刀切”原则,整体安排、分类推进、稳步扩大垃圾分类三级城市居民小区覆盖范围。已满足垃圾分类三级城市居民小区要求的,应按照垃圾分类二级、一级城市居民小区要求积极提升垃圾分类工作水平。到2027年底,基本实现设区市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

  按照《通知》实施进度要求,2024年年底前,各设区市对城区范围内居民小区开展摸底排查,全面了解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开展情况。掌握目前达到垃圾分类一级、二级、三级条件的城市居民小区的数量和规范提升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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