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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响应取消普通与非普通住宅标准:降低居民购房成本,支持改善性需求

2024-09-24 08:43   澎湃新闻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到,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充分赋予各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因城施策,允许有关城市取消或调减住房限购政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和商品房预售制度。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

  上述决定发布后,部分地区发文响应“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9月15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7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山西省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其中提到,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各市政府可以因城施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更好地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释放。

  江苏则在9月10日印发《关于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方面提出,按照国家有关部署,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各地调控预期加大,有望成为政策调整重要方向之一

  此次,伴随着北京提出“适时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市场对于前述政策调整的预期也再次加大。

  可以看到的是,北京在内的一线城市上一轮优化普通住宅标准集中在2023年的四季度。

  其中,最先发布调整政策的是深圳。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的关于调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认定标准的通告显示,自2023年11月23日起,深圳市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调整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0以上(含1.0),且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或者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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