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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烦薪事”!微山县人民法院为35名农民工集中发放执行案款

2024-09-28 12:53   济宁市微山县人民法院

  公司并未按约履行还款协议,35名妇女依法起诉至法庭。原告方申请财产保全,法庭在查询公司账户无任何资金的情况下,通过多方调查,了解到案涉公司在某公司享有部分到期债权,便果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依法冻结被告方在他方的工程款161400元,被告没有调解诚意,遂依法判决被告给付35名原告1000元-9600元不等的劳务费用。

  高效执行快发放

  判决生效后,35名农民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迅速展开行动,第一时间奔赴冻结工程款的公司,依法实施扣划。9月20日,韩庄法庭与执行局联合组织工资集中发放仪式,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现场监督、指导。

  韩庄法庭和执行局干警逐一核对每位农民工的身份信息,依据法院判决和执行方案,逐一发放拖欠的工资。经过紧张有序的2个小时,劳务工资全部发放到每位农民工账户上。

责编:李 丹
审签:朱仙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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