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海量财经 | 存量房贷利率动态调整细则落地!专家:重定价周期可缩短至3个月,购房者更快享受LPR下调

2024-10-31 17:32   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记者 秦文 黄晓荣 报道

  2024年10月31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这六大商业银行发布公告,将从11月1日起,陆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

10月31日,中国工商银行发布关于完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有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中对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申请调整、重定价周期如何设置两方面重点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内容如下:

  存量房贷利率加点值高于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BP时,客户可申请调整利率加点值。重新约定的加点值不低于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BP,且不低于重新约定时所在城市房贷利率加点下限(如有),具体加点值根据市场供求、客户资信情况、贷款担保变化等因素确定。

  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人民银行公布的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上季度各月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的算术平均值。

  存量房贷客户可申请调整重定价周期,选择按3个月、按6个月、按12个月重定价。存量房贷调整重定价周期后,原贷款合同每年1月1日重定价的,以调整后重定价周期确定的对应月份的1日为重定价日;以贷款发放日对月对日重定价的,以调整后重定价周期和贷款发放日期确定的对应日期为重定价日。贷款存续期内仅可调整一次重定价周期。

  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将更为灵活

  满足条件后,借款人可自行与金融机构协商下调

猜你喜欢

热点新闻

{$loop_nu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