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回应“判决书写错时间4年刑期变3年”:案件承办人被记大过处分,向当事人和家属道歉
2024-11-01 13:21 红星新闻
卫某某家属向红星新闻提供的卫某某释放证显示,卫某某服刑期间没有加刑和减刑,实际执行刑期与判处刑期一致,均为4年。释放证还显示,卫某某于2024年1月19日“因刑满释放予以释放”。
席女士提供的一份录音显示,法院工作人员在和家属沟通中提到,判决书中执行日期写错了,所以要执行缺少的一年刑期,刑期从被再次羁押起算。
内蒙古乌拉特前旗纪委相关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该案件是法院错误导致,检察院有介入。乌拉特前旗所属的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则表示,该案件基层法院已经有了处理结果。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刘亚洲 实习生 宋梦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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