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通知:贯彻实施《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2024-10-31 11:00 “潍坊公交”微信公众号
(二)强化发展保障。《条例》设立专章,从规划、设施建设、用地保障、资金支持、价格机制、补贴补偿、优先通行等方面,明确了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一揽子法规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发展改革、公安、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落实《条例》各项要求,给予城市公共交通有力保障,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
(三)提升运营服务。《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提升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水平摆在突出位置。各地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明确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标准规范,定期组织开展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要督促城市公共交通企业遵守有关服务标准和规范要求,加强运营调度管理,及时公开运营信息,提高运行准点率和运行效率,按规定为相关群体提供便利和优待,健全完善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质量投诉处理机制。
(四)加强安全管理。《条例》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各地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和应急体系建设。要督促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安全经费投入,关心关爱重点岗位人员身心健康,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要推动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运营协调衔接,加强运营前安全评估、强化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管理,定期开展运营安全第三方评估,提高城市轨道交通灾害防范应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