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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这些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号牌作废

2024-11-06 08:27   大众网

  大众网记者 李慧 济宁报道

  11月5日,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关于部分机动车强制报废的公告》,关于部分机动车强制报废的公告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以下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现公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号牌作废。请车主尽快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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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爽爱
审签:朱仙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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