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财经|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公布八起案例 涉侵商标有龙口粉丝、乳山牡蛎、日照绿茶等
2024-11-08 19:10 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记者 杜郑敏 报道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24年,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持续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切实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现公布部分地理标志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一、济南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济南满堂香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侵犯“龙井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商品案
2024年7月17日,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对济南满堂香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淘宝网店铺销售标有“龙井茶”标识的茶叶商品,未能提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授权使用材料。当事人生产标有“龙井茶”标识的茶叶,并通过淘宝网店铺销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2024年8月26日,济南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没款的行政处罚。
二、青岛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青岛骊龙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生产侵犯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商品案
2024年3月7日,青岛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青岛骊龙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经查,现场标有“CHAMPAGNE”文字的慕月苹果味起泡酒129箱,涉案货值金额共计6576元。经注册商标权利人法国香槟酒行业委员会(COMITE INTERPROFESSIONNEL DU VIN DE CHAMPAGNE)辨认,该129箱慕月苹果味起泡酒侵犯了第11127266号“Champagne”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2024年6月26日,青岛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产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