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法:学前儿童入园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试
2024-11-11 14:22 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记者 姜雪颖 北京报道
“学前儿童入园,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试。”11月11日,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张文斌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学前教育法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
张文斌表示,近年来,学前教育得到快速发展,但仍是国民教育体系当中的薄弱环节,需要通过立法,把党对学前教育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把实践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用法治方式破解突出问题,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据悉,11月8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将从2025年6月1日开始施行。学前教育法分为总则、学前儿童、幼儿园、教职工、保育教育、投入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9章,共85条,主要规定了六个方面的内容。
学前教育法明确公办幼儿园的基层党组织统一领导幼儿园工作,民办幼儿园的内部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民办教育的规定确定。强调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同时,明确对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倾斜,以及对孤儿、残疾儿童和留守儿童等群体的特别保障。
“办好学前教育,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张文斌介绍说,法律强化政府责任,规定发展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以政府举办为主,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鼓励、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明确学前教育财政投入、财政补助经费的分担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