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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金”如何变“赋能金”?我国将建立基本医保基金预付金制度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通知,明确要求做好医保基金预付工作,缓解医疗机构用于诊治患者的医疗资源消耗、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等医疗费的资金压力。“预付金”如何变“赋能金”?哪些医院可以拿到?如何确保“专款专用”?

  两部门《通知》明确,预付金是医保部门预付给定点医疗机构用于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等医疗费用的周转资金,目的是通过医保预付的方式帮助定点医疗机构缓解医疗费用垫支压力。

  按照通知要求,预付金不得用于医疗机构基础建设投入、日常运行、偿还债务等非医疗费用支出。同时,基金安全是实施预付工作的基本前提,应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原则上按照统筹地区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和医保基金运行风险等级作为拨付预付金的条件和标准。核定标准原则上以前一至三年相关医疗保险基金月平均支出额为基数,合理确定预付金的基础规模,预付规模应在1个月左右。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财政学系教授蒋云赟解释,此次两部门发布的《通知》在国家层面统一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付制度,可以缓解医疗机构资金压力;在回款预期明确的情况下,医疗机构则有更多动力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保障服务。

  这不是国家医保局今年第一次强调“鼓励通过基金预付缓解医疗机构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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