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陵城公安以案释法】 网暴猛于虎,害人又伤己!

2024-11-15 11:27   陵城融媒

林某某为发泄情绪、寻求刺激,多次拍摄侮辱、诽谤、恐吓他人的视频,发送侮辱、诽谤、恐吓他人的短信,并将视频和短信截图发布在网络社交平台上。相关信息引发大量网民关注,给多名被害人造成极其恶劣影响,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2023年12月,林某某连同其他犯罪行为数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手段二:编造黄谣

黄某、苏某、何某、李某等4人为博取眼球、吸引流量,在网上编造传播未成年人甘某“黄谣”信息和视频。相关信息引发网民关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对未成年人造成精神伤害,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随后,公安机关依法对黄某、苏某、何某、李某等4人处以行政处罚。

手段三:“人肉”搜索

高中生琪琪(化名)到某服装店购物。不久,购物时的监控截图被该服装店店主发到微博上,称图中女孩是小偷。同日,琪琪所在学校、家庭住址均被“人肉”曝光。之后,琪琪情绪上受不了,跳河身亡。最终,法院以侮辱罪判处服装店店主有期徒刑一年。

发表攻击性言论进行人身攻击和恶意诋毁、侵犯个人隐私、网络欺凌、组织网络暴力团体、传播谣言……这些网暴手段,轻则让当事人不堪其扰,重则可能变成“杀人不见血”的子弹与暗箭!

二、反对网络暴力,学法是关键!

猜你喜欢

热点新闻

{$loop_nu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