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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振肉牛奶牛产业发展信心】山东省:十条措施强化奶业发展保障

2024-11-18 09:26   中国农网

  对于承压运行的养殖主体,通过大力实施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择优对存栏100~3000头的标准化奶牛场按照每年15万元左右标准给予补助,用于提升生产经营能力。择优支持生鲜乳年产量5万吨以上的县(市、区)实施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每县每年给予不高于2000万元补助,用于整县域奶业发展水平的提升。

  为保障优质饲草供应,对新增集中连片500亩以上的苜蓿示范基地,每亩给予不高于600元补助。支持规模化奶牛场青贮饲草料,每亩补助不高于160元。将全混合日粮(TMR)设备、挤奶、饲草料收获加工机械、粪污处理机械等纳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范围,做到应补尽补。

  为适应当前乳品消费新需求和行业发展新业态,支持有意愿、符合条件的标准化规模奶牛场或奶农合作社,在严格执行生产经营许可、食品安全标准等法律法规标准、确保乳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生产经营巴氏杀菌乳、发酵乳、奶酪等产品。推行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通过直营、电商等服务周边居民小区、酒店、饭店、商店,积极培育鲜奶消费市场,满足高品质、差异化、个性化需求。

责编:王海霖
审签:李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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