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起行政执法监督典型案例释放什么信号?“罚”怎么趋于统一?
2024-11-19 08:36 央视新闻
除了行政执法监督之外,实际上,我们对受到违法行政行为权益损害的当事人还提供了复议诉讼的渠道。此外,当事人还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起行政检查监督。
怎样做到“罚”在标准上尽量趋于统一?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敬波:一方面,在法律中严格设定罚款。在行政处罚法当中,第29条明确规定,对于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罚款。这样的法律规定,就是要限制罚款这种处罚方式的滥用和过多使用。
另一方面,在执法中要斩断利益链条,尤其是要通过行政执法监督的方式,对异地和趋利式执法,要严格进行执法监督,同时要进行严厉问责。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起到警示作用。
如何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到执法监督中?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敬波:在行政执法监督中,我们要广泛依靠社会公众,在现有的体制下,社会公众、老百姓有很多方式能够参与到执法监督当中来。
对于媒体和其他社会监督主体来说,可以通过曝光或者其他方式来履行监督的职能。
此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还可以通过提案的方式去监督行政执法。
总之,多方力量动员来推动行政执法监督更加有效,也推动行政执法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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