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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一地国有企业公开招聘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州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人社局版块”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做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备案及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试用期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青州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人社局版块”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青州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3252005、0536-3235909、0536-3889953 (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附件:2024年青州市属国有企业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扫描二维码查看岗位汇总表)

青州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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