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财经丨山东公布销售非国标电动自行车被处罚案例 济南、青岛等地多个商家被罚
2024-11-27 16:23 海报新闻
2024年5月1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市南区骑鲁电动车行进行执法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发现在售的4类品牌6种型号的电动自行车,均与产品合格证参数描述不一致,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抽样检验,并实施查封行政强制措施。经检验,当事人销售的上述6种型号的电动自行车尺寸限值项目均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标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三、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德州利邦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2024年10月10日,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德州利邦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依法作出没收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年7月26日,德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德州利邦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发现电动自行车3辆并对该产品抽样检验,报告结果显示产品不合格。2024年8月22日,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进行现场检查,对涉案产品1辆实施了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经调查,涉案产品货值金额为4497元,未对外销售,无违法所得。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