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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还是“碰瓷”?一知识产权公司一年诉数百家期刊侵权

2024-12-05 15:56   经济参考报

  2024年2月,严美娟所在的南通大学学报编辑部收到一封律师函,大致内容是告知学报2008年刊载的一篇论文与先前另外一份刊物发表的论文重复率较高,涉嫌著作权侵权。“收到邮件看了一眼觉得完全是诈骗,就没去理会,直到5月份,学校收到法院发来的一张传票。”严美娟说,收到传票后一下紧张起来了,所在部门开会讨论如何应对,最终决定花1万元委托学校法务来代理。

  上述判决书显示,原告超级知识产权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级知识产权公司”)称, 2008年《南通大学学报(医学版)》发表的《构建执行力文化——提升医药企业核心竞争力》内容与《企业执行力的缺失及提升对策》一文重复约1560字,后者于2006年5月由《经济纵横》期刊出版发表,该文作者于2024年1月22日与超级知识产权公司签订《著作版权转让协议》,转让了该作品著作财产权,授权超级知识产权公司以其名义向侵权方主张赔偿、维护相关权益。

  判决书还显示,超级知识产权公司诉请,南通大学作为被诉侵权文章刊登期刊的主办单位,未尽到合理审查及注意义务,侵害了该公司对涉案文章的著作权,应当承担收回、销毁已经发行的侵权期刊,以及赔偿经济损失及律师费等合理支出共计1万元等责任。

  “编辑部同事查询发现被侵权文章与先前发表的11篇文章有重复,自身涉嫌抄袭,这意味着原告取得授权的文章本身没有独创性。”严美娟说,2008年期刊社还没有可用的文献查重系统,很难发现涉案文章是否重复,举证时编辑部充分证明了已履行审校流程,尽到合理审查及注意义务,获得法庭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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