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还是“碰瓷”?一知识产权公司一年诉数百家期刊侵权
2024-12-05 15:56 经济参考报
“一个案子调解获利大几千块钱,可以‘轻飘飘’地拿到。”一位调解过相关案件的知识产权部门工作人员说,维权主体一般都是去法院起诉,法院在立案前会组织委托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再进入司法程序。现在调解基本是在线调解,非常方便且成本极低。比如,公众号上养生类、科普类转载的文章,维权主体购买的金额或者获得授权的成本在50元至100元不等,最终获得的赔偿金额往往远高于付出的成本。
“维权主体一般都是主张1万元赔偿,超过1万元诉讼费会很高,1万元赔偿金额的诉讼费用大概是50元,有时走简易程序费用还会减半至25元。”上述调解员说,这些公司的批量化、职业性维权行为,使得司法资源被占用,不少地方法院都疲于应对。
“现在对于这种非正常批量维权案子我们不鼓励诉前调解,还是希望通过庭审查明原告权属是否明晰以及被告是否构成侵权。但有时材料送达以后,当事人自己调解了,我们也没有办法。”南京一家专业知识产权法庭法官说。
受访人士称,法院受理此类案件一般不会以原告批量诉讼就轻易认定是恶意诉讼,只能具体个案具体分析,看抗辩一方能否找到关键证据。大量“版权蟑螂”美其名曰是为了保护原作者著作权,但实质上是滥用诉讼手段牟取利益。
“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版权蟑螂’实施主体获利颇丰,而真正的创作者、原作者却获利甚少。”郭亮认为,著作权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作者的创造性劳动寻求合理报酬,以此激励创新,而“版权蟑螂” 是以批量维权的商业模式牟利,严重背离著作权制度设计的初衷。
(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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