遍地开花的俄罗斯商品馆,打着进口旗号卖国货?企业回应
2024-12-11 09:17 封面新闻
例如,在成都国际铁路港内,白俄罗斯国家馆由白俄罗斯驻华大使馆、白俄罗斯农业部认证。荷兰馆是也获得荷兰官方授权。尼泊尔国家馆正式开馆时,该国驻华大使来到现场站台支持。阿塞拜疆国家品牌馆成都馆开馆时,阿塞拜疆驻华特命全权大使也出席并致辞。
开在商业广场外的俄罗斯商品馆打出了“战斗民族”“硬核俄货”“俄罗斯优选”等标志。
律师说法:
商家存在误导消费者的“故意”
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段艳阳律师表示,非进口商品打着进口商品旗号,很可能构成消费欺诈。
俄罗斯商品馆在显眼位置标明“优质俄货”、“源头商品直供”,同时商品名称或者商标以俄语来标注,以及现场的装饰装潢风格、背景音乐等,都会让消费者产生店内商品来自俄罗斯进口的错误认识。如果商家将进口商品与非进口商品混在同一区域摆放,存在误导消费者的故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商家在销售商品时,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信息。如果商品并非进口,但商家却故意宣传为进口商品,这就构成了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或隐瞒真相的行为。这种行为会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解,并基于这种误解作出购买决策。因此,商家的这种欺诈行为与消费者的错误购买决策之间存在直接且明确的因果关系。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