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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报时评丨明确家暴证据标准,传递出反家暴共识的强音

2024-12-11 16:29   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评论员 朱延鲁

  近日,公安部、司法部、全国妇联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中的内容,记录家暴发生过程的视听资料,家暴相关的电话录音、电子邮件等电子数据,亲友、邻居等证人的证言等8类证据,可以作为公安机关认定家暴事实的辅证。

  家庭暴力威胁受害者的身心安全,在家暴问题日益受到关注的当下,明确家暴证据标准,推动反家暴工作更好地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是对社会关注的有力回应,也是构建全面反家暴防护体系的重要一步。此举体现了对家暴行为不纵容、不姑息的坚决态度,传递出全社会反家暴共识的强音符。

  过去,由于缺少相关的证据标准,受害者在遭到家暴时,很多时候不知道该如何收集证据、收集什么样的证据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仅导致受害者自己得不到有效的帮助与支持,也会助长施暴者的气焰。此外,也是因为没有统一的证据标准,司法机构在审理与家暴相关的案件时,在证据的采信与认定上存在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这就容易造成同案不同判的情况,最终影响司法的公正与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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