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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被领导点赞”被认定为加班证据?这个案例明确→

2024-12-12 11:47   中国青年网

  关于争议焦点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制定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查,公司提供的《门店服务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应作为该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依据。一审法院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并判决支付赔偿金,符合事实和法律规定。

  关于争议焦点二,尽管公司提供了《员工考勤假期管理规定》,但根据公司代理人一审庭审陈述,公司从未对小杨实行过考勤,也未提交真实全面的考勤记录。为此,根据小杨提供的各项证据,结合其陈述,一审认定小杨存在加班事实,证据充分,判决公司支付加班费,亦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

  综上所述,公司上诉理由不成立,应当驳回。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微信截图可作为证据吗?

  微信截图是可以作为证据的,但法院需核对证据的真伪,才能确定其是否为有效证据。也就是说小杨的截图如果是真实的,那就是有效证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 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

  (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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