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枣庄市胸科医院(枣庄市肿瘤医院)第二批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2024-12-12 17:43 枣庄市胸科医院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上报市卫健委和市人社局,同时在枣庄市胸科医院(枣庄市肿瘤医院)、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受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七、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