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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电力体制机制改革,改什么?怎么改?山东发文

2024-12-19 12:30   山东省政府网站

  (四)有序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支持企业因地制宜采用新能源就近直供、绿电交易、虚拟电厂、新能源自发自用等4种模式,依托电力市场交易平台和“云大物移智链边”等技术,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工作,通过电源、用电负荷、电网、储能的多方协同互动,充分挖掘用电负荷侧的调节消纳能力,打造新能源消纳新模式。(省能源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配合)

  (五)探索新能源电力供应新模式。对有绿电需求的产业园区或出口型企业,支持采取物理或虚拟方式,创新新能源电力供给模式,探索建设一批绿电产业园;原则上供电线路由电网公司投资建设,输配电价及相关费用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鼓励新能源发电企业与出口型企业签订电力中长期合同,新能源发电量由出口型企业全部消纳。(省能源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配合)

  (六)探索推进“风光氢氨醇”一体化开发。依托鲁北大型风光基地、海上风电基地等新能源规模化开发,探索建设可作为调峰资源的绿氢(氨、醇)项目,支持参与储能租赁市场。支持“风光氢氨醇”项目整体化推进,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实行一体化核准(备案),配建的合成氨、合成甲醇部分,不受“两高”行业减量替代政策限制。(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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