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电力体制机制改革,改什么?怎么改?山东发文
2024-12-19 12:30 山东省政府网站
(十九)开展新能源资源普查。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结合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国家用海政策调整等管控要求,深入开展全省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工作,摸清风光资源底数,谋划一批建设条件较好、可落地可实施的风电光伏发电储备场址,为新能源规模化、可持续开发奠定基础。强化省级财政支持,提供必要资金保障。(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牵头,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海洋局配合)
(二十)加大用地用海保障。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新能源、储能项目纳入省级重点项目库,强化土地、用海等要素创新保障。完善新能源用地政策措施,保障新能源开发利用合理的用地空间需求。完善用海分级审批和协同推进机制,对完成省级竞争性配置的海上新能源项目,依法依规加快用海审批手续办理。(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省海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加强财税金融支持。鼓励各级财政部门加强资金统筹,加大新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试点示范和重点项目开发等资金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能源项目申报地方政府债券。丰富绿色金融产品服务,综合运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和绿色保险等绿色金融产品,满足能源企业资金需求。(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能源局、省委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金融监管局、青岛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