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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县人民法院与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协同联动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4-12-19 14:31   梁山县人民法院

  近日,梁山县人民法院持续开展“冬季亮剑”执行行动,与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跨域协同联动,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3年9月,杨某某与黎某某、某物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被告黎某某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杨某某153000元及违约金。判决生效后,黎某某一直未履行判决,杨某某于2024年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杨某某反映黎某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车辆,但因为没有掌握车辆的具体位置信息,迟迟未能对车辆进行扣押处置。

  “法官,我找到黎某某的车了,现停放在广西的一处停车场内,不知道这么远还能不能处置?”12月2日,申请执行人杨某某向执行干警打来电话。

  “能处置!”执行干警斩钉截铁地说到,给杨某某吃下“定心丸”。

  挂断电话后,执行干警迅速分析整理线索,快速研判、制定执行方案。为确保此次执行行动顺利进行,执行干警积极与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联系,就协作扣押其辖区内停车场涉案车辆进行沟通,并得到肯定答复。

  12月3日,执行干警跨越2000余公里赶赴广西防城港市,到达目的地后立即根据申请人杨某某提供的线索进行摸排,确认有两辆涉案车辆停放在此。考虑到车辆可以随时被转移,执行干警为了不“打草惊蛇”,组织人员根据最新情况完善执行方案,并制定了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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