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人民法院与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协同联动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4-12-19 14:31 梁山县人民法院
“你们凭什么要开走我的车?”次日一早,在防城港市某停车场内扣押车辆的执行现场,黎某某对执行工作十分抗拒,并拒绝交出车钥匙。“这两辆车属于你名下的财产,且已经被法院依法查封,请配合法院工作。”执行干警当场拿出相关法律文书对其耐心劝导,释法说理。“这是我的车,谁也别想带走。”黎某某仍态度强硬,拒不配合。执行干警便联系开锁公司,依法将两辆挂车扣押,并将黎某某拘传至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据查,你名下还有一辆车,现在在什么地方?”在港口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依法询问黎某某。“那一辆挂车刚修完,正在回来的路上。”听到此,执行干警立即联系当地车管所,决定在途中对涉案车辆进行拦截扣押。
在黎某某说明车辆行驶路线后,执行干警和杨某某立刻动身,经杨某某反复核实车牌号,锁定案涉车辆,执行干警当机立断超越挂车,迫使该车辆在安全地带停下。经过不懈努力,12月5日晚上8点,执行干警成功将最后一辆涉案车辆依法扣押至指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