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梳理历次庭审内容 八问余华英拐卖儿童案
2024-12-19 15:56 央视新闻
2024年10月25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重审一审判决,认定余华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判决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今日(2024年12月19日),该案正是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二审开庭。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程雷:其实一次审判不仅是对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宣判,也是对被害人权益的一种抚慰和补偿。第一次审判的时候,只对11名被害人的权利进行了抚慰和救济,但是又发现了6名被拐卖的儿童,这6名被拐卖的儿童及其家庭,他们因为犯罪遭受的损害也应该进行补偿和救济,所以新的审判把他们追加进来,使他们实现公正,所有的被害人及其家庭都应该从审判当中获得正义。
二问:余华英是如何走上拐卖孩子的罪恶之路?
原一审庭审现场辩护人:在起诉书指控的第一桩是从1993年开始的,那你拐卖这些孩童的主意是谁提出来的,你要如实回答。
余华英:龚显良提出来的。
辩护人:龚显良为什么想到?
余华英:我们做生意做亏了,他一般都是喊小余,找我商量,找我说了一些。
从此,余华英就走上了一条罪恶之路,犯案多起,不知停手。余华英供述中还有这样一段描述,1996年,我和龚显良到贵阳,这次去贵阳前,龚显良就给我说,做什么生意都不好做,还是卖小孩赚钱,当时我也是这样想的,我们商量就到贵阳去找小孩,然后就带到邯郸去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