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梳理历次庭审内容 八问余华英拐卖儿童案
2024-12-19 15:56 央视新闻
余华英两人选择的目标家庭中,父母一般白天都在外务工,把孩子留在家中。而余华英他们选定作案目标后,经常会邀请孩子一起玩,并且有时会把自己的女儿带在身边,利用孩子之间天然的亲近感,拉近与孩子的关系。
犯罪特点4:设“诱饵” 拐带孩子
等到时机成熟时,余华英会以各种借口,如“买糖吃”“买冰棒”或者“出去玩”等,将孩子诱骗带离家庭。
犯罪特点5:得手后迅速逃跑 不收拾行李制造假象
得手后,余华英他们往往不收拾行李,就迅速逃跑。
犯罪特点6:辗转多地 选择4至7岁儿童下手
经法院审理查明,在1993年至1996年3年间,两人疯狂作案共拐卖了15名儿童,大多是4到7岁的孩子。其中1993年在贵州安顺,两人将谌江华(被拐时八岁)、谌江海(被拐时六岁)以去游戏机室玩游戏为由,带至贵阳市。
根据起诉书指控内容,余华英认为谌江华年龄较大不好卖,就将其安排在贵阳火车站附近的一家游戏机室打游戏,哥哥后经好心人送回家,弟弟谌江海则被拐带至河北省邯郸市。
五问:2004年余华英就因拐卖儿童被捕入狱,她当时如何隐瞒罪责?